2、凌汛灾害及防御措施
2.1 凌汛灾害
我国凌汛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主要在黄河流域和东北地区。
黄河流域发生较大凌汛灾害的河段主要在下游的山东、河南河段和上游的内蒙古、宁夏河段。黄河下游河道是举世闻名的地上悬河.河道上宽下窄,流向由低纬度向高纬度,南北纬度相差3度。凌汛期常常出现冰塞、冰坝,造成堤防决口,酿成重大灾害。据统计,黄河下游自1855~1938年,现行河道平均每5年中有2年发生凌汛决堤灾害;新中国成立后,5O多年来,黄河伏秋大汛没有决堤,但1951年和1955年在下游却因凌汛大堤决口各一次。造成山东利津河段淹没耕地11.5万hm,受灾人口26万,给泛区造成重大损失。黄河上游内蒙古河段凌汛期,年年都有程度不同的凌灾发生,较大范围的淹没损失平均2年1次。
东北地区位于我国高纬度地带,冬季漫长,气候寒冷。该区容易发生冰凌洪水的河流主要集中在46°N以北的黑龙江上游河段、松花江依兰以下河段以及嫩江上游河段。黑龙江上游是冰凌洪水的高发区.局部河段的卡塞几乎每年都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冰坝平均每3年发生一次。松花江干流依兰以下河段,也是冰凌洪水的高发区,据依兰水文站35年(1954~1988年)资料统计,年最高水位出现在凌汛期占31%。嫩江上游冰凌洪水也很频繁。根据历年水位资料统计,上游石灰窑~库漠屯河段年最高水位出现在凌汛期的超过40%。
冰凌问题是北方河流中的特殊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严重冰情将会危及水工建筑物施工和运行,甚至威胁堤防,造成决堤漫溢使人民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害。随着江河两岸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寒冷地区受凌汛灾害影响将会越来越突出。因此,积极开展冰凌灾害防护措施的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2 凌汛灾害防御措施
凌汛演变十分复杂,而且变化非常迅猛。因此,凌汛灾害也难于预测,难于防御,难于抢护。现行的防凌措施主要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者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工程措施包括:修筑堤防工程;分水分凌工程;水库防凌工程以及破冰措施;拦冰、导冰措施和融冰措施等。
非工程措施包括:建立防凌指挥机构和组织;加强冰情观测:开展气象和冰情预报;建立冰情预警系统、防凌决策支持系统等。